根據《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貴州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7年招聘特崗老師,待遇及政策如下:
一、特崗教師三年連續(xù)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xù)在當地留任的,由各縣負責落實教師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縣級財政統(tǒng)發(fā)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工齡和教齡自2017年9月1日起計算。對重新?lián)駱I(yè)的,各縣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戶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三年服務期等同于“特崗計劃”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務期的管理按《關于印發(fā)〈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fā)〔2009〕342號)執(zhí)行。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xù)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可按“特崗計劃”政策辦理接轉手續(xù),納入當地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并根據有關政策按公辦教師帶薪脫產一年到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畢業(yè)后回原接收縣工作;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繼續(xù)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即不辦理“特崗計劃”接轉手續(xù)),在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不能享受公辦教師帶薪學習的有關待遇,畢業(yè)后“特崗計劃”實施縣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擇業(yè)。
三、特崗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行政部門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三年聘期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特崗教師的管理和考核??己嗣磕赀M行一次;對成績突出、表現(xiàn)優(yōu)秀的特崗教師,要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xù)在教師崗位工作的,要根據合同協(xié)議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關待遇;特崗教師的戶口及檔案須遷到工作所在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