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局屬各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河南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省教育廳工作安排和我縣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長垣縣戶籍人員或人事關系在長垣縣行政區(qū)域內的外地市戶籍人員,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人員分類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三類申請人:
1.第一類申請人: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第二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社會申請人。
3.第三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學籍在長垣縣境內的2017年應屆非師范畢業(yè)生(2017年應屆非師范畢業(yè)生應在畢業(yè)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三)學歷標準
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蚱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4月1日-4月12日)
1.申請人可根據相關文件,了解報名條件及相關要求。
2.申請人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等)到指定地點報名、提交材料,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
3.申請人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嚴格按照時間和要求進行報名,過期不再受理。
4.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5.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6.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要準確真實,與現場確認材料相符,否則,將不予受理。認定機構受理后申請人將不能修改個人信息。
7.同一申請人不能在一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全國范圍內)。
(二)個人網上申請報名階段(4月13日-5月5日)
申請人請于4月13日至5月5日期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網上申報,否則將無法進行后續(xù)認定程序。網上申報流程如下:
1.第一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申報。
第二、第三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申報。
2.長垣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接收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長垣縣教師資格認定QQ群:193458196,用于發(fā)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的相關通知,請自愿加入。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請選擇新鄉(xiāng)市教育局,根據新鄉(xiāng)市教育局(http://www.xxjy.gov.cn/)認定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三)體檢階段(5月8日-5月9日)
申請人網上申報后,應在5月8日-5月9日上午到長垣縣中醫(yī)院進行體檢。
(四)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階段(5月9日-5月11日)
申請人應在5月9日-5月11日向長垣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辦公地點設在長垣縣行政服務大廳四樓教體局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網上申報成功,信息核對無誤后從網上下載電子版,用A3紙自行正反雙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縣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第一類申請人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8.第一類申請人(教育碩士除外)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復印件(招生計劃表或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照片正面下方帶本人身份證號,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10.第三類申請人需提交所在學校開具的《如期畢業(yè)證明》。
1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10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第一類申請人需提交上述第1、2、3、4、5、6、8、9、11項材料。
第二類申請人需提交上述第1、2、3、4、5、6、7、9、11項材料。
第三類申請人需提交上述第1、2、3、4、6、7、9、10、11項材料。
(五)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5月-6月)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六)證書領取階段(6月-7月)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認定資格刪除認定信息。第三類申請人領取證書時必須攜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縣電視臺教育頻道、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局屬學校(含民辦學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認真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保證此次工作順利開展。
(二)工作中要堅持依法認定,強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認定機構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寬條件,也不得自行隨意增設條件。
咨詢電話:0373-8848858 0373-8844947
長垣縣教育體育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