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專項招聘新任教師通告
來源:南安市教育局 閱讀:1018 次 日期:2017-03-13 17: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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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引進優(yōu)秀師資和教育人才,推進南安第一中學創(chuàng)建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學校和福建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研究基地校工作,經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要求

高中數(shù)學教師、高中英語教師、高中物理教師、高中化學教師、高中生物教師、高中體育教師各1名,共6名。具體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一)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7屆全日制免費師范本科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6、取得與招聘崗位任教學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現(xiàn)役軍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⑤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南安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其他條件及要求

1、2017屆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10日。

2、招聘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jù)。

4、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所需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應該一致,且該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者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載明的專業(yè)為準。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形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委托他人報考時,應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

南安一中辦公室(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華街文苑巷40號);

聯(lián)系電話:0595-86375101、86375102

聯(lián)系人:吳老師13860767468 劉老師13600761909

(四)報名所需材料

1、《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A4紙打印,并貼上二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2、以下證書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張,各一式一份):①身份證;②戶口簿;③畢業(yè)證書(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④學位證書;⑤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⑥報到證。

特別說明:2017屆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如未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不予報名。

3、符合報考條件的南安市以外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報考時,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其工作單位所在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證明)。

(五)報考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現(xiàn)場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面試對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

(六)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招聘條件及要求,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lián)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全責。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已聘用者,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試安排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進入面試。

(一)面試時間:2017年6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校本部。

(三)面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

(四)面試形式及內容:面試采取片段教學、現(xiàn)場問答等形式進行。片段教學每人15分鐘;現(xiàn)場提問2至3個問題,3分鐘以內。面試內容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數(shù)學:人教版A;英語:北師大版;物理:魯科版;化學:蘇教版;生物:人教版;體育:華東師大版)。

(五)面試成績: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數(shù)四舍五入)。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片段教學90分、現(xiàn)場提問10分),面試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聘用。

面試具體事宜及面試人員名單將在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網站首頁的“學校公告”欄上發(fā)布。

六、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人數(shù)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面試總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最遲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面試總成績相同者,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確定資格復審、體檢人選:①烈士子女;②退伍軍人;③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④若具備相同的優(yōu)先順序條件或同時不具備優(yōu)先順序條件的,則組織加試一場面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為資格復審、體檢人選。

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南安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示欄”和“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網站首頁的“學校公告”欄上發(fā)布。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從面試合格線上的人選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無符合遞補條件人選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資格復審、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己瞬扇〔殚啴厴I(yè)生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考生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及相關政審考核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體檢、考核具體事宜將在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網站首頁的“學校公告”欄上發(fā)布。

八、公示和聘用

經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南安教育信息網”、“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網頁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南安市教育局核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為在職在編教師;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至南安市教育檔案室。被錄聘的新任教師任教滿五年方可申請工作調動,其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申請改行按免費師范生有關政策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考試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工作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20日,遞補截止時間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南安第一中學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及其他相關招聘信息將在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網站首頁發(fā)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派駐教育局、人社局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6367869、86399538。

(四)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86375101、86375102。

(五)相關簡介:南安市地處福建東南沿海閩南“金三角”中部區(qū)域,戶籍人口157.4萬,海外南安鄉(xiāng)親350多萬,是閩南著名僑鄉(xiāng)、民族英雄鄭成功的故鄉(xiāng),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最具投資潛力百強、福布斯中國大陸最佳縣級城市等。南安第一中學(網址:www.nan1.com.cn)位于南安市區(qū)中心,學校創(chuàng)辦于1939年,1955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重點中學,1997年晉升為福建省一級達標中學,2003年被確認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級中學”,2011年復辦初中。學校有兩個校區(qū),占地312畝,其中,校本部110畝,江北校區(qū)202畝。目前設有80個教學班,在校學生4100人,教職工312人?,F(xiàn)為“全國綠色學校”、“全國中小學現(xiàn)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全國群眾性體育先進單位”、“國家級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示范校”、“福建省模范職工之家”、“福建省首屆文明學校標兵”、“福建省實施素質教育工作先進學校”、“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校”。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易賢下載網:2017年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專項招聘新任教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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