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福建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大力維護報考者的權益有哪些?
答:1、招錄機關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報考者可向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和申訴,并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申訴通道”申請公務員主管部門裁定。
2、推行“兩審終審”制,在嚴格復核的前提下,除非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職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核的嚴肅性。
3、推行“否定報備”制,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核;資格復核與資格初審意見不一致的,要本著慎重原則,提交集體研究認定,對資格復核中的疑難問題以及裁定取消面試資格的,提交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集中會審。對于涉及取消考生面試、體檢、考察及錄用的,必須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最終裁定。
4、繼續(xù)推進考務公開,面試、體檢結果應通知考生,并對提出復檢要求的考生進行確認。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5、本次考試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