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我區(qū)干部隊伍建設,經研究,現(xiàn)面向全市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共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10名。具體選調職位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深圳市鹽田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深圳市各級機關(不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且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三、報名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現(xiàn)任職務層次為選調職位同等職級,跨職組、職類轉任需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聘任制公務員需符合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及所在單位服務年限的要求;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四)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任職經歷(含試用期),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五)具備選調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六)符合回避有關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選調:
(一)我市聘任制公務員訂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內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在受處分期間或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四)按照有關規(guī)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18:00時。
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可選擇同意調劑)。
各選調職位報名考生請將以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發(fā)至各招考單位的指定電子郵箱,報名后請電話確認報名情況(本職位具體郵箱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1)。
請按照以下順序提交材料:
1.《深圳市鹽田區(qū)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證件電子照;
3.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任現(xiàn)職級文件(掃描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3篇(如有請?zhí)峁?;
5.300字自我介紹;
(二)資格初審
根據(jù)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通知筆試的時間和地點(請保持手機聯(lián)絡暢通);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人數(shù)5倍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報名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則全部納入面試范圍。筆試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未獲得面試資格的,不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和考察。
選調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按照職位選調名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鹽田區(qū)委組織部成立考察組,采取實地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開展資格復審和組織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重點考察工作表現(xiàn)、履職能力、與職位的匹配程度、是否存在任職回避和違反檔案管理規(guī)定的情形等,形成考察意見。
(五)確定選調人選。選調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由區(qū)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后,經部務會研究,確定選調人選,并在發(fā)布選調公告的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我市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未獲選調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條件時間均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選調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三)個別職位最終如無合適選調人選,則取消該職位本次選調。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鹽田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單位地址:深圳市鹽田區(qū)深鹽路2088號鹽田區(qū)行政中心7樓716室中共深圳市鹽田區(qū)委組織部。
咨詢電話:25228716、25228123。
中共深圳市鹽田區(qū)委組織部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