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1 設點省份術科只認可我校組織的校考術科成績,非設點省份使用各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
2 文化分按各省招辦劃定的出檔線。
3 文化和術科雙上線,按綜合分排序,由高分至低分錄取。
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綜合分計算:綜合分=術科分×3.75+文化分
使用統(tǒng)考成績錄取綜合分計算:綜合分=術科分﹢文化分
4 具體招生人數、錄取原則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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