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的精神,馮盧偉等4人參加廣東省2016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程序,擬錄用為高州市直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予公示。
公示時間從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共7天。公示期內(nèi),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均可向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股(電話:0668-6882628)反映。
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易賢下載網(wǎng):2016年茂名市高州市擬錄用馮盧偉等4人為公務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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