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6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發(fā)〔2016〕19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合格并領取了《資格復審合格證》的考生,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
2016年12月10日(周六)。
三、面試地點
達州市軍轉培訓中心(牌樓)。
四、面試相關要求
(一)各職位面試的考生請于面試當日早上8:30前,攜帶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證》和80元面試費用到達州市軍轉培訓中心教學樓,按照報到分組示意圖到相應教室報到。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二)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已經攜帶的,必須按工作人員要求在報到時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面試期間一經發(fā)現(xiàn)考生帶有通訊工具,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