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審判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思想品德好,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保守秘密,無犯罪記錄和被開除公職記錄;
(二)身體健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
(四)具有計算機操作知識和從事審判輔助人員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五)能聽懂本地客家語言。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梅州市梅江區(qū)道前街梅江區(qū)人民法院五樓政工科。聯(lián)系電話:0753——2196955。
(三)報名人員需在梅州市梅江區(qū)人民法院門戶網站(mjqfy.gov.cn)下載報名表(雙面打印,一式一份),如實填寫后,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計生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等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張,到上述地點現(xiàn)場報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計算機打字能力測試、面試及組織考察等形式,擇優(yōu)錄用。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為專業(yè)基礎知識,重點考察文字表達能力。
(二)計算機打字能力測試
1、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測試形式:給定材料,由被測試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打字輸入及簡單排版。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打字測試的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等。具體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計算機打字能力測試×30%+面試成績×30%。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
(五)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錄用,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凡被錄用者需服從法院工作安排。
四、相關待遇
待遇與現(xiàn)有聘用制書記員相同,繳交“五險一金”。年休假、出差補助等與在職干警相同,不安排住宿。
梅州市梅江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