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我省開展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資〔2016〕04號)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現將什邡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申請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1.戶口或固定工作單位在什邡市行政轄區(qū)內的人員(需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鑒定材料)。
2. 申請資格種類分別是: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登錄德陽教育網(http://www.dy-edu.cn)查看相關事宜。
二、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2016年10月11日-10月21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按要求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窗口進入,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已參加教師資格“國考”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從“參加統(tǒng)考入口” 窗口進入,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
2.申請人在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工作日)內到什邡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
3.申請人在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工作日)到什邡市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后,雙面打印,并貼好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體檢表(體檢前最好先咨詢相關認定機構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以免體檢了卻未被受理);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⑥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出具的對本人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有統(tǒng)一格式,請下載);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師范類專業(yè)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1.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2. 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非師范類專業(yè)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全省統(tǒng)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已從教的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近兩年的《四川省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主管部門印章)。
參加教師資格“國考”取得合格證的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國考”成績合格證。
三、其他事項
1.師范類畢業(yè)和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者材料齊全即可視為審查合格,不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非師范類畢業(yè)的申請者將參加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時間、地點、測試內容等有關信息請咨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或11月初登錄什邡市教育網(./)見公告。
3.本次認定結束時間為12月10日。
四、咨詢電話:0838-8201220
什邡市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