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筆試入圍分數線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如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報考資格復審。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審查按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證明材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內地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凡有關資料主要信息不實(含未按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報考的)影響資格復查結果的,端州區(qū)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有權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由端州區(qū)衛(wèi)計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工作情景模擬、實際操作測試(如病例判斷、處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招聘資格。
面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照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