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應收款項等發(fā)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壞賬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確定應收款項發(fā)生減值的,按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
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金額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三)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企業(yè)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