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間),特別優(yōu)秀(如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相應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相關工作經驗豐富)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大專及以上學歷,經濟類或財務財會類專業(y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洪政辦發(fā)〔2015〕97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與招聘單位(鑫隆資金擔保有限公司、開源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以及相關科室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請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