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機關工作力量,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行政編制空余情況和工作需要,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方法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崗位和人數(shù)
1、文字綜合科員:1名;
2、外事工作科員:1名。
三、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四、選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1、政治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樂于奉獻。
2、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具有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2)工作經(jīng)歷條件: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且與現(xiàn)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已滿。報考文字綜合科員的,還須有2年以上黨政機關文字綜合崗位工作經(jīng)歷。報考外事工作科員的還須有1年以上對外交流工作經(jīng)歷,能較為熟練使用外語。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1日。
(3)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專業(yè)條件:
①文字綜合科員:不限專業(yè)。
②外事工作科員:經(jīng)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分類參見《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
(5)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
(6)在每年公務員年度考核中均獲稱職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選調程序
發(fā)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信息發(fā)布及報名網(wǎng)址: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http://www.gjrcw.com)。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及資格初審方式: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即報考人員通過登錄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的公開選調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完成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工作人員通過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完成初審。
2、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8月18日09:00—8月27日17:00。
3、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閱讀選調簡章,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選調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工作經(jīng)歷以及其他條件有疑問的,可直接與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綜合處聯(lián)系。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若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低于各職位最低開考比例,取消選調計劃。
5、資格初審結果查詢:報考人員可在8月20日—8月29日登錄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的進入筆試。
(二)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自行打印準考證,并下載填寫《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打印準考證時間為8月31日09:00—9月2日17:00。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文字綜合科員主要測試寫作能力,外事工作科員主要測試專業(yè)知識和寫作能力。
2、筆試時間暫定為9月3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其中任何一種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通過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公布,考生可登錄上述網(wǎng)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
1、依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復審時間和復審地點在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公布。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考生的《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并簽署“與原件一致”意見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以及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
3、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即為面試對象。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疲绞綖榻Y構化面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與公開選調計劃的比例為1: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體檢和考察遞補分別不超過2次。
(七)公示
根據(jù)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并將擬選調對象在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詢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八)調動
將擬選調人選分配到相關處室跟班試用3個月。試用合格即辦理調入手續(xù),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本次選調的干部職務層次均為科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均不予保留。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731—88665504(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綜合處);
監(jiān)督電話:0731—88665503(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室)。
長沙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