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二、地點:圍場縣教育局2樓會議室。
三、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筆試準考證(2)身份證(3)畢業(yè)證(4)教師資格證(5)報到證(6)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應聘幼兒教師的考生提交)。
3、其他相關有效證明。
考生將各種證件的復印件等按提交材料所列的順序訂在一起連同原件交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審查,復審后原件本人帶走。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證件復審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四、為方便聯(lián)系,請加“圍場教師招聘QQ群201097978”,并備注“幼師+真實姓名”或“高中+真實姓名”,有關復審等相關事宜會在該群里適時通知。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