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wù)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荊州市2016年度公安機關(guān)(含森林、洪湖濕地公安)考試錄用公務(wù)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
報考荊州市2016年度公安機關(guān)(含森林、洪湖濕地公安)面試入圍人員(附件1)。
二、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
體能測評于7月14日至15日在荊州市沙市區(qū)田家炳中學(xué)(沙市一中)進行。外地考生乘坐火車的換乘49路公交車,具體安排為:
報考荊州市公安機關(guān)(荊州市公安局、江陵縣公安局、公安縣公安局)20020010013001—20020010013015職位和荊州森林公安、洪湖濕地森林公安20020010014001—20020010014006職位的考生于7月14日(星期四)體能測評;
報考荊州市公安機關(guān)(松滋市公安局、石首市公安局、監(jiān)利縣公安局、洪湖市公安局)20020010012018, 20020010012021,20020010013016—20020010013030職位的考生于7月15日(星期五)體能測評。
如因天氣原因不能正常測評,測評延期,時間另行通知(發(fā)布)。
三、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體能測評考生須知》(附件2),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評。
2、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體能測評當天上午7:00在荊州市沙市區(qū)田家炳中學(xué)(沙市一中)集合。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集合參加體能測評,當天上午8:00還未到達候考場地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忌虾笥晒ぷ魅藛T引導(dǎo)進行體能測評。
3、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wù)員局2011年4月印發(fā)的《公安機關(guān)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3)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暫不參加體能測評外(需提交書面申請及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懷孕相關(guān)證明材料),其他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一律視為棄權(quán),體能測評不合格。
如有疑問,請向荊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詢,聯(lián)系電話:
0716-8502126。
荊州市公安局
2016年7月8日
附件1:荊州市2016年度公安機關(guān)考試錄用公務(wù)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公示定詳情請參考:http://www.hbjz12333.com/hbwzweb/html/xwzx/web20311/897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