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心健康;
2.經(jīng)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高校2017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并取得所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
3.畢業(yè)時能獲得本科畢業(yè)證及學士學位證。
二、申請材料:
1.江西師范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本人陳述;
3.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在學期間曾從事過課外科技活動,獲獎或表現(xiàn)突出(附獲獎證書復印件);
5.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6.我校相關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本學院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三、申請辦法
1.學生申請。獲得推薦資格的校內(nèi)外學生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進行報名。
2.學院審核。各推免接收學院對報考本學院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審核,并通知符合條件推免生參加復試。
3.組織復試。復試形式(筆試、面試等)由各學院確定,但對同一專業(yè)、領域擬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及外校)必須采用同樣的復試形式、同樣的評分標準。復試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4.排序錄取。各學院將復試合格推免生按復試成績排序后報研究生院審核。經(jīng)研究生院審核,報校推免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5.簽署協(xié)議。被錄取推免生應與學院簽訂協(xié)議。獲得推免資格后不得因就業(yè)、參軍、考公務員、出國、報考他校碩士研究生等理由放棄推免資格。
四、學校獎助政策
1.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學校設有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和多項研究生獎學金,具體如下:
國家助學金: 6000元/年,分十個月逐月發(fā)放;
獎學金:
(1)新生獎學金: 1萬元
(2)國家獎學金:2萬元/人
(3)省政府獎學金:1萬元/人
(4)學業(yè)獎學金:省級學業(yè)獎8000元/人,覆蓋面40%;校級學業(yè)獎4000元/人,覆蓋面60%
(5)“熊智明獎學獎教金”(研究生將近1500元/人)等;
2.為激發(fā)研究生的科研潛能,鼓勵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學校設立了研究生高水平研究成果獎(詳見校發(fā)〔2015〕70號文件);
3.為了鼓勵研究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學校制定了“三好研究生”和“優(yōu)秀研究生干部”評選和獎勵辦法,另有“研究生優(yōu)秀單項獎”等評選。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陽大道99號
江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 編:330022
咨詢電話:0791-88120609
傳 真:0791-88120608
聯(lián) 系 人:趙老師、許老師
附件:
江西師范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doc
各學院推免接收辦法匯總:
001政法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02財政金融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03地理與環(huán)境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04教育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06教育研究院2017年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接收辦法.doc
008傳播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09心理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10體育學院2017年接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11文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x
012外國語學院2017年推免生接收辦法.docx
013音樂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14美術學院關于201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實施辦法.doc
015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2017年推免接收辦法.docx
016數(shù)信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接收辦法.doc
017物理與通信電子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18化學化工學院2017年招收推免生實施辦法.doc
019生命科學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x
020計算機學院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21軟件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22商學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實施辦法.doc
023城建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24國際教育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25國家單糖化學合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26馬克思主義學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實施辦法.doc
028經(jīng)濟發(fā)展研究院招收推免生實施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