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11年全省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2011年12月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下發(fā)通知,對全省公務員考核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公務員考核規(guī)定(試行)》和《貴州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暫行)》(黔組通[2007]135號)文件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考核政策,規(guī)范年度考核程序,堅決避免“走過場”。二是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堅持以“德”為先,突出考核工作實績,同時還要注意考核公務員的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況。今年要把機關干部參與“三個建設年”、“四幫四促”和萬名干部下基層的工作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三是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改進考核辦法,努力探索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特點的公務員年度考核內容和指標體系,不搞“一刀切”。四是要注重考核結果的使用,依法及時兌現(xiàn)考核結果。同時,要嚴肅考核紀律,對明確規(guī)定不應列入年度考核范圍的人員,不得開展年度考核。五是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考核單位一定要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備案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按時限向省公務員局上報本地本單位公務員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