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和實際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情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對面試資格復審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進行了認真梳理、研究,并按照規(guī)定取消或核減部分職位的招錄計劃。具體如下:取消江陵縣國土資源局科員職位(職位代碼:2002010009006)、監(jiān)利縣司法局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科員2職位(職位代碼:2002010010002)、荊州區(qū)黨群機關休息干部管理所科員職位(職位代碼:2002010002018)、江陵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職位代碼:2002010009031)招錄計劃;核減洪湖市鄉(xiāng)鎮(zhèn)科員7職位(職位代碼:2002010005023)招錄計劃1個,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2個。
考生所報考職位被取消的,所在職位不再組織面試。
特此公告。
荊州市委組織部
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荊州市公務員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