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直管理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四川省工商系統(tǒng)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名單待查分結束后公布,請考生注意關注和查詢)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根據(jù)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一并納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報考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工商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復審時間是: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30,下午13:00—18:00)。
報考德陽市、綿陽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工商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復審時間是: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3:00—18:00)。
復審地點: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樓會議室(成都市玉沙路118號工商大廈2樓)。
三、資格復審具備手續(xù)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小2吋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須出具學生證和就讀大學教務處出具的有關考生本人學習專業(yè)的證明。
2.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企事業(yè)單位大中專畢業(yè)生:
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
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
須出具本人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垂管系統(tǒng)的應出具由市、州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5.體制內在編的教師:
須出具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持海外學歷、學位證明的考生:
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所持學歷未經(jīng)“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認證的考生:
考生所持學歷如未經(jīng)教育部指定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注冊認證的,須出具頒證院校學生處開具的相關證明。
8.國家有其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屆時將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工作人員及時聯(lián)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