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青海省2016年公開考錄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現將海南州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10日至5月23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審核具體地址:海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事考試中心。
2、資格復審中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yè)證、準考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如: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動合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條件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本人退伍證。
3、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4、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希望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復審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聯系電話(傳真):0974—8513856
海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