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按照教育廳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統(tǒng)一部署,為做好我市2016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定范圍對象
(一) 認定范圍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銅陵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2.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各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二)認定對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2.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銅陵市的中國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原則上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他申請人可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全市統(tǒng)一網上申報時間:2016年5月3日—5月20日(網站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 8:30-17:30,節(jié)假日不開放,請各位考生把握時間節(jié)點,逾期網絡受理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場確認
特別提醒:銅陵市內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等工作時間和要求,由各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安排。申請人需留意本人擬報名的縣區(qū)教育局發(fā)布的通知公告,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證書領取。
1.全市統(tǒng)一時間:2016年5月24日—5月25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教師資格申請)
2.地點: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銅陵市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銅官區(qū)義安北路42號)
聯系電話:0562-2832884
(2)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樅陽縣教育局 聯系電話:0556-2826316
義安區(qū)教體局 聯系電話:0562-2107604
銅官區(qū)教育局 聯系電話:0562-2819920
郊區(qū)教體局 聯系電話:0562-2896684
3.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后下載,A4紙雙面打印,在指定位置簽署姓名并貼上照片);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國教師資格網可下載,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或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出具。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證明原件;其中,戶籍在我市的申請人,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工作單位在我市的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所讀學校在我市的申請人,提供在校生學籍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參加考試并合格人員,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23 號)要求,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8)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1份(附件2),雙面打印,在表中前3行填寫好個人信息,貼好照片,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并上報相同二寸照片1張,在背面寫上姓名。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9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三)體檢
受理申請后,由市、縣(區(qū))各認定機構自行統(tǒng)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工作安排屆時查看各認定機構網站。
(四)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公示。
(五)頒發(fā)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告知申請人,并要求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按時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在教師資格認定期間,銅陵市教育局將在本網站發(fā)布有關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請申請人及時查看。
四、溫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銅陵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