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6年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一、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為落實《關(guān)于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和《民政部辦公廳關(guān)于實施孤兒助學工程的通知》(民辦函[2009]187號)精神,切實保障孤兒接受高等教育的權(quán)利,民政部于2009年啟動了孤兒助學工程,該工程由民政部唯一直屬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以下簡稱學院)負責實施。“助學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機構(gòu)、社會散居的大齡孤兒,通過單獨招生、普通高考、成人大專等形式進入學院接受高等教育,掌握一技之長,能夠自立于社會。
二、助學對象
具備高中文化程度(普通高中、中專、職高、技校),智力正常、能夠隨班就讀和生活自理的孤兒。
三、助學形式
(一)通過單獨(自主)招生進入普通大專班學習。
2016年2月26日——3月20日,北京、河北、河南、四川、廣東、山東、黑龍江、山西、遼寧、安徽、吉林、福建、貴州、江西等14個省市孤兒可憑2016年夏季高考報名號,在學院網(wǎng)站首頁,點擊“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在“單招(自主)在線報名”,進行網(wǎng)上報名,參加學院單獨組織的自主選拔考試,經(jīng)錄取進入學院普通大專班學習(網(wǎng)址:www.bcsa.edu.cn)。
特別說明:各省市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請查閱相關(guān)省單招章程。
(二)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高考進入普通大專班學習。
參加2016年6月份的國家統(tǒng)一高考,第一志愿報考,經(jīng)錄取進入學院普通大專班學習。
(三)通過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進入成人大專班學習
符合報名條件,但不能參加2016年高考的孤兒,可于2016年8月10日前經(jīng)當?shù)孛裾块T推薦,進入學院成人大專預(yù)科班學習,孤兒進入學院參加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的考前培訓,并于當年10月份參加全國成人高等教育考試,經(jīng)錄取進入成人大專班學習。
參加成人大專班學習的孤兒,不受地域限制。
四、資助標準
學院免除其在校期間學雜費,每月給予生活補助800元,并給予兩假返鄉(xiāng)交通費、服裝費、書本費等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