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時間:2016年4月20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復審地點:徐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招聘大廳(淮海食品城南側、昆侖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處)。
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方可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外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其他考生須提供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若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證明有困難的,最遲在體檢前必須提供;面試前進行體檢的職位,最遲在政審前必須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徐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在徐州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邊的證明材料等;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大陸學生)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4、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出具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5、省、市統(tǒng)一組織選聘的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須出具市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
以上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所有考生攜帶報名時同一底版一寸照片1張。
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棄權處理。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xiàn)場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審核,請代審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托人資格復審的相關材料。
請考生隨時關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xz.hrss.gov.cn)發(fā)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516-83733169
市公務員局錄用培訓處 0516-80800319
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徐州市公務員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