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出入境檢驗檢疫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補充國家級檢測重點實驗室急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我局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名,現(xiàn)將有關招錄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職位及要求
職位代碼 | 用人部門 | 職位簡介 |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招錄人數(shù) |
673001 | 四川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 | 出入境野生動物及其產(chǎn)品檢驗 | 預防獸醫(yī)學 | 研究生/博士 | 1 |
673002 | 出入境皮革及其制品檢驗 | 皮革化學與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1 | |
673003 | 皮革化學與工程 | 研究生/碩士 | 1 | ||
673004 | 出入境光電產(chǎn)品檢驗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或電磁兼容專業(yè) | 研究生/博士 | 1 | |
673005 | 機電一體化或相關專業(yè)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1 | ||
673006 | 出入境產(chǎn)品計量檢驗 | 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專業(yè)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1 | |
673007 | 四川檢驗檢疫局保健中心 | 出入境人員傳染病監(jiān)測 | 衛(wèi)生檢驗/醫(yī)學檢驗 | 研究生/博士 | 1 |
673008 | 出入境人員體檢 | 臨床醫(yī)學/醫(yī)學影像學 | 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 | 1 | |
673009 | 四川檢驗檢疫局機場辦事處 | 實驗室理化檢驗 | 分析化學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1 |
673010 | 宜賓辦事處 | 出入境食品檢驗 | 分析化學 | 研究生/博士 | 1 |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1月7日至1993年11月7日期間出生)的社會在職及待業(yè)人員,正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673008職位為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673008職位臨床醫(yī)學專業(yè)考生須具有醫(yī)師執(zhí)業(yè)及資格證書,醫(yī)學影像學專業(yè)考生須具有影像專業(yè)培訓合格證及放射工作人員許可證);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結案的人員,屬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和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五年的人員;
——與本局(含分支機構)在職干部職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等需要實行任職回避或公務回避的人員。
三、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1年11月7日至8日。
報名地點:成都市一環(huán)路南四段28號,四川檢驗檢疫局人事處(十樓1009房間)。
咨詢電話:(028)82998352;傳真:(028)85589931
每位報考者可自行在四川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www.scciq.gov.cn)下載《四川檢驗檢疫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填寫相關內容。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工作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各類證書及其它能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無證件的,需提供能證明其身份和職務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印章),能反映本人報考優(yōu)勢的論文、獲獎科研成果證書等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近照3張。
獲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者,還須出具獲得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出國前最后的學歷證書及相關材料、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進行評估認證的證書。
每位報考者必須對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及錄用資格。
我局在報名結束后,將組織專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才可參加筆試。
四、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統(tǒng)一組織。
(一)筆試:
筆試科目: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
筆試時間:2011年11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開考比例: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之比不得低于3:1。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視情況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二)面試:
筆試后,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根據(jù)筆試結果,在確定的最低合格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確定的最低合格線條件下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由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視情況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
在面試前,社會在職的報考者必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同意報考的意見、對考生工作履歷及任職情況的證明),未出具證明者,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一)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體檢由四川檢驗檢疫局人事處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二)根據(jù)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由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負責實施,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由四川檢驗檢疫局黨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在四川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www.scciq.gov.cn)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四川檢驗檢疫局人事處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本公告由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