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考生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根據(jù)公務員招考有關規(guī)定,擬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祝虹等35名考生進入面試范圍(詳見附件)。
請以上考生按照之前《審計署人事教育司關于2016年度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確認和資格審查事宜的公告》和《審計署人事教育司關于2016年度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的公告》要求,盡快準備有關材料,最遲在面試時提供,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
各招考單位的聯(lián)系方式詳見《審計署人事教育司關于2016年度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確認和資格審查事宜的公告》中的附件2。
審計署人事教育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