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上半年自學考試轉考工作將于3月10日正式啟動。包括省內轉考、省際轉考(轉至外省、外省轉入),全部實行網上辦理。
轉考條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上完成網上注冊及現場確認相關手續(xù)的考生方可辦理轉考。
辦理時間:網上辦理轉考的時間為3月10日至30日,其中,十堰市受理省際間轉考現場確認的時間為3月25、26日兩天,受理地點:十堰市教育局附屬樓201室,聯系電話:0719-8654349,0719-8672086,考生可乘15、16、18、28、31路公共汽車在市體育中心站下車。具體辦理辦法如下:
一、省內轉考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yè)及行業(yè)(部門)委托開考專業(yè)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務平臺上申請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將學校開考專業(yè)的成績轉入面向社會開考專業(yè)準考證上,須到相關主考學?;蛑鷮W單位辦理。
2.學校開考專業(yè)(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學習服務中心的考生(以下簡稱“助學單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務平臺上完成本人的準考證管理,然后攜帶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到主考學?;蛑鷮W單位審核辦理。
3.轉考完成后,成績將轉入已注冊的準考證號內。
二、 轉至外省
1.考生通過考生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2.將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辦,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辦或助學單位、行業(yè)(部門)委托開考專業(yè)管理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省自考辦集中辦理。
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②湖北省準考證原件;
③外省準考證復印件。
三、外省轉入
1、考生必須在我省注冊考籍后方可通過考生服務平臺提出轉考申請。
2、考生需將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辦,由考籍所在地自考辦或助學單位、行業(yè)(部門)委托開考專業(yè)管理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省自考辦集中辦理。
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②湖北省準考證原件;
③外省準考證復印件;
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
四、信息更正
網上轉考時,由于準考證信息有誤而沒有顯示在可轉考準考證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辦辦理信息更正:
1.準考證原件;
2.身份證號有誤的:屬身份證正常升位的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錯號的、非正常升位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姓名有誤的:
①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上沒有顯示曾用名的還須出具地市級以上公證機關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更名換姓:原則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況必須更改的,除須持二代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外,還須出具地市級以上更換姓名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