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考測量考生的身高系指考生足跟至頭頂最高處頭皮的垂直距離。不含因駝背、脊柱側彎等曲線距離,不含盤在頭頂發(fā)結的高度,不含鞋底的高度??忌鷾y量身高時必須脫鞋脫襪,頭頂盤有發(fā)結的必須解開??忌灰舜┮惑w式襪褲。
2.考生在測量身高過程中必須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安排。
3.測量前,考生應主動出示印有本人照片的報名表和身份證,以便工作人員核對測量身高的是否是考生本人。不能提供報名表和身份證的,或考生本人與報名表信息不符合的,工作人員可拒絕測量。
4.測量時,考生以“立正”姿勢站在畫有身高標識線處(男生170CM,藍色線;女生160CM,紅色線),腳跟、骶骨部及兩肩胛緊靠墻面,腳跟不得離地,兩眼平視,頭部不要過仰。測身高工作人員用直角三角尺兩直角邊分別以垂直邊對應墻面,水平邊對應考生頭頂頭皮最高處。直角三角尺水平邊在標識線上沿及以上者為身高合格,水平邊在標識線以下者為身高不合格。
5.測量完成后,身高合格的考生由工作人員將其身高測量結果在專用記錄表內記載,并簽字、加蓋相應印章,書寫應清晰、工整、易辨認、無涂改。身高不合格的考生則記錄“不合格”,同時被測考生簽名確認。
6.對身高測量結果持異議的考生,可向現(xiàn)場工作人員申請復測;如還有異議,可申請由院紀檢監(jiān)察干部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終測。
7.測量身高結束后,考生應帶上本人的表格及隨身物品即刻離開現(xiàn)場,不得在周邊逗留。
8.若考生及家長發(fā)現(xiàn)測量身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弄虛作假、循私舞弊,請及時向本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