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將于5月14-15日舉行,現(xiàn)將考試報名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考試時間
1.5月14日: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口語考試(CET-SET4)
2.5月15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口語考試(CET-SET6)
1.報考資格
四級口語考試:2012年6月及以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含網(wǎng)考)考試成績?yōu)?25分及以上。
六級口語考試:2012年6月及以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含網(wǎng)考)考試成績?yōu)?25分及以上。
1.報考時間和辦法
第一階段:4月18日9時-30日17時
考生登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網(wǎng)站(www.cet.edu.cn)完成信息填報、選擇考點、網(wǎng)上繳費等報名手續(xù),考試費為50元。
第二階段:5月7日9時-12日17時
成功完成報名的考生登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網(wǎng)站(www.cet.edu.cn)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的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均以準考證上所示為準,不得更改。
注: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須選擇成績報告單的領取方式(郵寄/自?。?,準考證打印完成后不得更改。
1.考試內(nèi)容及形式
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英語口頭表達能力,具體為:就熟悉話題進行比較流利的會話能力;表達個人意見、情感、觀點的能力;陳述事實、理由和描述事件的能力。考試采用計算機化考試??忌谟嬎銠C上進行考生與模擬考官、考生與考生之間的互動。請?zhí)崆暗卿浫珖髮W英語四、六級考試網(wǎng)站(www.cet.edu.cn),熟悉考試流程??荚噧?nèi)容及時間分配如下表所示:
1.大學英語四級口語考試(CET-SET4)內(nèi)容及流程
部分 | 任務名稱 | 考試過程 | 答題時間 |
1 | 自我介紹 | 根據(jù)考官指令,每位考生作一個簡短的自我介紹。
考試時間約1分鐘。 |
每位考生發(fā)言20秒 |
2 | 短文朗讀 | 考生準備45秒后朗讀一篇120詞左右的短文。
考試時間約2分鐘。 |
每位考生朗讀1分鐘 |
3 | 簡短回答 | 考生回答2個與朗讀短文有關的問題。
考試時間約1分鐘。 |
每位考生發(fā)言40秒 |
4 | 個人陳述 | 考生準備45秒后,根據(jù)所給提示作陳述。
考試時間約2分鐘。 |
每位考生發(fā)言1分鐘 |
5 | 兩人互動 | 考生準備1分鐘后,根據(jù)設定的情景和任務進行交談。
考試時間約4分鐘。 |
兩位考生互動3分鐘 |
2. 大學英語六級口語考試(CET-SET6)內(nèi)容及流程
部 分 |
內(nèi)容 | 考試過程 | 答題時間 |
1 | 自我介紹
和問答 |
先由考生自我介紹,然后回答考官提問。
考試時間約2分鐘。 |
自我介紹:每位考生20秒
回答問題:每位考生45秒 |
2 | 陳述和
討論 |
考生準備1分鐘后,根據(jù)所給提示作個人陳述;
兩位考生就指定的話題討論。 考試時間約8分鐘。 |
個人陳述:每位考生1分30秒
兩人討論:3分鐘 |
3 | 問答 | 考生回答考官的一個問題。
考試時間約1分鐘。 |
每位考生45秒 |
1. 考試成績 成績發(fā)布:本次考試成績將于2016年8月底發(fā)布,具體發(fā)布的時間和方式以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網(wǎng)站(www.cet.edu.cn)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大學英語四級口語考試(CET-SET4)能力等級描述
等級 | 等 級 描 述 |
A |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話題進行交談,基本沒有困難。
能就熟悉的話題連貫地發(fā)表意見和看法。 能清晰、流利地敘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現(xiàn)象。 |
B |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話題進行交談,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能就熟悉的話題作較連貫的發(fā)言。 能較清晰、流利地敘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現(xiàn)象。 |
C |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話題進行簡單的交談。
能就熟悉的話題作簡短的發(fā)言。 能簡單地敘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現(xiàn)象。 |
D | 尚不具備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
大學英語六級口語考試(CET-SET6)能力等級描述
等級 | 等 級 描 述 |
A | 能用英語就一般性話題進行深入的交談。
能清晰、流利地表達個人意見、情感、觀點等。 能詳細地陳述事實、理由和描述事件、現(xiàn)象等。 |
B | 能用英語就一般性話題進行較深入的交談。
能較清晰、較連貫地表達個人意見、情感、觀點等。 能較詳細地陳述事實、理由和描述事件、現(xiàn)象等。 |
C | 能用英語就一般性話題進行簡單的交談。
能基本表達個人意見、情感、觀點等。 能簡單地陳述事實、理由和描述事件、現(xiàn)象等。 |
D | 尚不具備基本的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
成績報告單:成績?yōu)镈等及以上考生均獲得成績報告單,成績報告單按考生報名時選擇的領取方式進行發(fā)放,即選擇“郵寄”考生成績報告單直接寄送至考生指定
地址,選擇“自取”的考生須到考點領取成績報告單。
六.考試地點
北京、天津、河北、內(nèi)蒙古、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和新疆等地均設有考點,考生可自行選擇報考點。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