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將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 | 準考證號 | 面試最低分數 |
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及以下 | 911111921810 | 130.60 |
911113025614 | ||
911111161613 | ||
911134015520 | ||
911137021804 | ||
計劃財務部主任科員及以下 | 911137341319 | 125.10 |
911111440312 | ||
911136013028 | ||
911137360107 | ||
911139080929 | ||
人事部副主任科員及以下 | 911131010912 | 124.70 |
911137713324 | ||
911137640904 | ||
911111161908 | ||
911111400506 |
二、專業(yè)科目考試及面試確認
請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6年2月19日前將是否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的意見通過電子郵件發(fā)至shwyuan@cipg.org.cn進行確認。郵件的標題格式為:“×××(姓名)確認參加/不參加中國外文局××××(職位名稱及代碼)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
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資格。自愿放棄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的考生,須向我們提供由本人簽名的《放棄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聲明書》,該職位面試人選可由其他筆試合格人員按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確認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的考生不得隨意放棄,因考生隨意放棄并對招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規(guī)定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三、專業(yè)科目考試、資格復審及面試安排
1.專業(yè)科目考試及資格復審時間
專業(yè)科目考試定于2016年2月26日(周五)下午14:00開始,請考生于13:30以前到達考試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面試時間
面試定于2016年2月27日(周六)上午9:00進行,請考生8:10以前到達考試地點。8:30未到達考場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3.考試地點
專業(yè)科目考試在中國外文局主樓(二層西側)視頻會議室進行,面試考場設在中國外文局綜合樓小禮堂。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百萬莊大街24號。
四、注意事項
1.請考生在專業(yè)科目考試當天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報名登記表(原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語等級考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翻譯資格(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2.本公告發(fā)布后,請考生按時完成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
3.面試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排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50%+專業(yè)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35%。
4.體檢擬于4月上旬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具體安排電話通知考生。
聯(lián)系電話:010-68995870
中國外文局人事部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