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石柱縣2011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規(guī)定,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擬聘用陳永祥等112人為專業(yè)技術人員(教師)?,F(xiàn)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限2011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7天。
二、 受理意見單位
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管理科,電話:023—73332835;郵編:409100;聯(lián)系人:李軍。
三、 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請以書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敢于負責。不允許借機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一經(jīng)查實,將嚴肅處理。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四、調配辦理
公示期滿后無反映,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于2011年8月26日在教委頂樓會議室參加選崗后,按程序在教委人事科辦理調配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