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以及201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中2011年高校應屆生畢業(yè)證復查的通
根據(jù)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以及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復查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201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中2011年高校應屆生畢業(yè)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查的地點與時間
地點: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公務員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區(qū)大眾路19號)
時間:2011年8月1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生參加復查時須提交的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有關要求
1、由本人到復查地點進行復查。
2、參加復查的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相關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考職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錄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