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公務員局:
你局《關于擬錄用施帥龍等十六位同志為我縣機關單位公務員的請示》(安政人〔2015〕62號)和《關于擬錄用吳瓊輝等十三位同志為安溪縣公安局公務員的請示》(安政人〔2015〕64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5〕3號)以及《關于下達2015年度全省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5〕8號)文件精神,經(jīng)筆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合格,批準錄用吳瓊輝等27位同志為你縣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安溪縣公安局:吳瓊輝 陳穎河 湯志明 劉一平 黃鵬耀 詹程輝 尤財明 易朝宗 廖偉欽 高少陽 陳永標 謝銘泉 林全湖
安溪縣司法局:林湍湍 梁 榕
安溪縣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詹有福 陳靖君 林泓澍 陳清霞 陳曉霞 陳志輝 林亮鈺 尤佳星 王瑞琪 陳煥祥 陳巧芳 張淑環(huán)
詳情請查看: http://www.qzrs.gov.cn/News/Detail/199011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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