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創(chuàng)新人才脫穎而出,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質(zhì)量,選拔優(yōu)秀在校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0年全國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2009]16號)精神,特修訂本辦法。
1. 在校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基本條件是:
(1)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限于本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yè));
(2)本科階段已獲得學士學位,碩士階段已完成規(guī)定課程學習并開題的本校全日制在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3)綜合素質(zhì)良好,具備較強的科研潛質(zhì)和創(chuàng)新精神;
(4)學位課成績優(yōu)良(平均成績不低于75分),且無重修記錄;
(5)對于取得突出學術成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習成績限制。
①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CSSCI刊源)發(fā)表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nèi)重要刊物發(fā)表1篇論文,或1篇論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錄;
② 出版專著1部(前3名);
③ 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1項(前3位);
④ 獲得廳局級以上科技成果獎1項(持有證書)。
(6)身心健康。
2. 符合基本條件的在校碩士研究生于每年3月份向申請學科(專業(yè))所在學院(部)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學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申請表;
(2)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3)發(fā)表的論文、論文收錄證明、專著、專利證書、獲獎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 委托培養(yǎng)的在校碩士研究生,報名時須經(jīng)原委托單位同意,并提供單位同意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證明。
4. 學院(部)對申請表和有關材料原件審核后,報研究生院審批。資格審批通過者方可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考試與考核。
5. 申請者不參加專業(yè)基礎課和專業(yè)課考試,但須參加當年博士研究生入學外語考試。外語考試合格后,綜合考核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中進行,由學院(部)組織專家重點考核申請人的綜合素質(zhì)、科研潛質(zhì)和創(chuàng)新能力。
6. 學院(部)必須對所有擬錄取者進行公示,并將所有考核材料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
7. 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報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獲得批準的人員于下學期正式轉為博士研究生。
8. 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碩士研究生獲得批準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進行培養(yǎng),直接申請博士學位。若本人要求申請碩士學位,必須經(jīng)導師和學科所在學院(部)同意,研究生院批準,并在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計劃規(guī)定時間內(nèi),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yè),并授予碩士學位。
9. 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者,若中途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完成博士階段學習,經(jīng)導師和學科所在學院(部)同意,研究生院批準后,按照原碩士學科(專業(yè))培養(yǎng)計劃進行培養(yǎng)。
10.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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