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5〕44號)精神,現(xiàn)將我市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試時間和地點
申請種類 | 時間 | 地點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2015年10月26日8:30 | 南雄市機關幼兒園 |
小學教師資格 | 2015年10月30日8:30 | 黎燦學校 |
初中教師資格 | 2015年10月30日8:30 | 新城王錦輝中學 |
高中教師資格 | 2015年10月30日8:30 | 南雄中學 |
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 2015年10月30日8:30 | 南雄市中等職業(yè)學校(北校區(qū)) |
二、測試內容
測試內容按照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和申請任教學科(課程)來確定,即: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為高二教材;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為初二教材(化學科為初三教材);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為五年級教材;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為大班教材;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為中職學校一年級教材。上述教材是我市學校相應學科第一學期使用的版本。
方案1:由測試點當場公布測試課題。
方案2:由申請人自選測試課題。申請人先自選好兩個測試課題并各準備好3份課題資料(即自選課題所涉及教材的復印件)。
測試內容是選方案1還是方案2由測試點當場確定。
三、測試形式
測試形式為說課,備課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
四、有關要求
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于當天上午8:30前到達測試地點,遲到者視作自動放棄,不予以認定教師資格。申請人需自帶教材及簽字筆。
南雄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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