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晚18:30 至21:00。其中18:30 至18:55 為心理測試,19:00 至21:00 為專業(yè)能力筆試。開考15 分鐘(18:45)后遲到考生不得入場,開考90 分鐘(20:00)后才準交卷出考場。
2、考生應在開考前10 分鐘(18:20)憑有效身份證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考生須牢記推免服務系統(tǒng)我校復試通知中告知的自身復試編號。入座后將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并嚴禁用上述物品做鐘表計時(否則以違紀論處)。凡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需取消鬧鐘等鈴聲并關機后存放在指定存包處,否則,無論開機與否,一律按作弊論處。
4、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跡簽字筆、繪圖儀器,請考生提前準備好2B鉛筆和橡皮以備填涂答題卡。僅報考下述專業(yè)的考生可使用無存儲和編程功能的計算器:★數(shù)理統(tǒng)計(0714Z2)、資產評估(025600)、會計(125300)、稅務(025300)、應用統(tǒng)計(025200)。
5、考生除在答題紙(卡)的指定位置書寫姓名等考生個人信息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否則答卷作廢。所有答案一律標清題號寫在答題紙(卡)上,寫在試卷或草稿紙上一律無效。
6、考生答題必須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答題卡使用2B鉛筆填涂)。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guī)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7、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fā)錯誤或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
8、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9、考生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等。
10、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聽從監(jiān)考老師指令,等待監(jiān)考老師驗收試卷、答題紙(卡)并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卷、答題紙(卡)和草稿紙不準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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