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詳見《彌勒縣2008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3、年滿十八周歲。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參加與“四項基本原則”相悖的組織或活動的;
(3)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5)現(xiàn)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2008年9月17日至19日。
2、報名地點:彌勒縣人才市場(冉翁西路軍干所大院內(nèi))。聯(lián)系電話:08736129786、08736128677。
3、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考生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生可持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原件、近期免冠五分相片2張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名。
5、若本人現(xiàn)用名與證件的名字不符者,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說明。
四、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由彌勒縣人事局負責。
2、每個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必須達到該崗位招聘名額的1:3方可開考,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3、考生必須對所攜帶證件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從報名起至錄用后的任何時間,錄用主管部門均可取消其報名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