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關于做好2016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研究院實際,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機制、提高推免生質(zhì)量、改善學緣結構,特制定研究院院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計劃及專業(yè)目錄
我院2016年擬接收碩士推免生總數(shù)約為11人(含接收校內(nèi)推免生)。專業(yè)目錄參見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二、接收推免生報名條件
1.凡取得所在學校推免生資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為推免碩士生,在校期間參加科學研究、全國競賽等活動表現(xiàn)突出者優(yōu)先接收;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2.所有符合條件預報考華南師范大學華南先進光電子研究院的推免生,可以通過華南師范大學“推免生預報名系統(tǒng)”(http://101.4.63.89:8260/#)進行預報名。9月28日起,具備推免資格的學生均須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最終錄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為準。
三、選拔和考核
1.研究院考核小組審核申請人的報名資格和申請材料,確定面試名單。
2.復試時間、地點。時間待定,地點:廣州大學城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qū))理5棟。
3.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復試內(nèi)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綜合素質(zhì)考核三個部分。
四、錄取
1.根據(jù)研究院公布接收推免生計劃及復試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2.研究院初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送待錄取通知,申請學生須按照要求及時在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通知。
3.擬錄取名單將上報校招生考試處,審核同意后公示10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且核查屬實的學生,將取消發(fā)送的錄取通知。
4.最終錄取推免生名單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在研招網(wǎng)推免系統(tǒng)備案公布為準。
華南先進光電子研究院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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