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日期 | 負責單位 | 工作內容和要求 |
9月4日 | 各學院研究生處教務處 | 一、準備有關材料 1、推免生《復試錄取表》 2、推免生《體檢表》 3、《廣州大學2016年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審查匯總表》 4、教務處組織校內推免生推薦、審查工作 |
9月26日前 | 各學院研究生處教務處 | 一、審查擬接收的校外推免生材料 1、《廣州大學2016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2份,該表必須是有推免生推薦學校推免生管理部門簽字蓋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而且內容填寫完整; 2、申請者個人陳述1份; 3、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1份,并加蓋有推免生管理部門公章; 4、國家英語四級、六級成績證明; 5、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包括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申請人提交的體現(xiàn)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本部分材料不作為審查時必須提供內容)。二、確定擬接收外校推免生復試名單三、教務處確定校內推免生復試名單 |
10月9日 | 各學院 | 一、向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報送擬同意復試的上述外校推免生的審查材料,辦理外校推免生復(面)試手續(xù)。二、通知經(jīng)學校審核同意的外校推免生復試。三、組織校內推免生復試。 |
10月10日前 | 各學院 | 一、組織外校推免生復(面)試外校推免生復(面)試前須查證,包括:身份證、學生證、歷年在校成績單二、組織復(面)試合格、擬接收的校內、外推免生體檢在廣東省中醫(yī)院體檢。三、經(jīng)復試和體檢合格,擬同意接收的校內、外推免生,都一定要在規(guī)定時間進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待錄取確認。 |
10月13日前 | 各學院 | 一、確定擬錄取校內、外推免生名單并報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審批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本單位擬錄取推免生名單; 2、各學院報送《廣州大學2016年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審查匯總表》; 3、報送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復試錄取表》。 |
10月15日前 | 各學院 | 到廣東省中醫(yī)院取回推免生的《體檢表》。 |
10月15日 | 研招辦 | 報學校領導審批同意后,掛網(wǎng)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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