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寧夏2015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招聘中如何公示?公示后自愿放棄等能否遞補?
答: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和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公共網站上公示7天。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不予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