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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旅游局(委):
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3號)、《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國家旅游局令第15號),我局定于2015年9月至12月組織我省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蛞陨蠈W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參加導游人員資格考試。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辦法依照《國家旅游局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fā)〔2008〕174號)執(zhí)行。
(二)報考辦法
1.報名方式
2015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網址:www.sclypx.com??忌稍谠撈脚_查閱相關信息及詳細網上報名流程。
2.報名流程
(1)筆試
考生應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嚴格按照要求操作,認真、準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參加筆試的行政區(qū)域、報考語種,上傳個人照片,按時繳納考試費??忌鷳_保填報信息真實、有效,牢記系統(tǒng)反饋的考生號。考生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再修改,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若因填報信息不實或錯填、漏填,影響參考資格,責任自負。
考試語種包括:中文、英語、日語、德語、法語、泰語、朝鮮語、俄語。
(2)口試
筆試通過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納口試費,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口試資格。
(3)加試
加試考生依照網上報名流程注冊,選擇報考語種。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納口試費,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資格審核
依照報名條件(附件1),口試前組織資格審核。凡報名資料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口試,取消當年考試資格,筆試成績不予保留。
4.網上操作時間安排
筆試考生網上報名、繳費時間:9月1日至 9月27日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加試考生網上報名、繳費時間:9月1日至 9月27日
二、組織考試
省旅游局負責筆試統(tǒng)一命題、制卷和評卷。各市、州旅游局負責本考區(qū)考務工作。所有語種試題均以中文命題,由客觀題構成,考生填涂機讀卡,筆試題型附后(附件2)。統(tǒng)一組織口試,組織評委評分,各市、州旅游局(委)配合口試考務工作。各市州旅游局(委)于8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本市州主考和考務工作聯(lián)系人(附件3)。
(一)考試內容和安排
1.筆試
(1)時間及安排
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導游綜合知識、導游漢語言文學知識,下午13:30-15:30旅游政策法規(guī)與職業(yè)道德、四川導游實務。按準考證上標注的地點參加筆試。
(2)科目及分值
導游綜合知識(100分)、導游漢語言文學知識(50分)、旅游政策法規(guī)與職業(yè)道德(100分)、四川導游實務(50分)四科,總計300分。
2.口試
口試時間、安排及考試規(guī)則另行通知。
(二)考試用書
我省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依據《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大綱》(2015年版)組織實施??荚噺土曎Y料使用《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復習資料》(2015年版,中國旅游出版社出版,考生切勿使用舊版、盜版復習資料)。
三、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旅游局《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旅人教發(fā)〔1995〕59號)及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文件(川發(fā)改價格〔2014〕746號)的規(guī)定,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費每人180元;口試費:中文每人60元、外語每人85元。
筆、口試考試費均由考生自行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納。筆試報名結束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按每人72元轉入四川省財政廳專戶,其余用于各市、州旅游局(委)組織當地筆試考務工作。
四、考試紀律
(一)考試紀律
對考試中違紀的考生,工作人員依照《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旅辦發(fā)〔2015〕202號,附件4),視違紀情節(jié)嚴肅處理。
(二)考務工作紀律
1.各市州考區(qū)考務工作
各市、州旅游局(委)要嚴格落實考務工作紀律和考場安全紀律,嚴肅考試紀律,確保全面完成我省考試工作任務。實行主考負責制,主考為各考區(qū)行政第一負責人。主考、副主考和考室監(jiān)考員要嚴格按照《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工作手冊》的要求,認真履職盡責,若發(fā)生相關責任事故,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應人員責任。
2.考場選擇
各市州選用的筆試考場,考室和公共區(qū)域必須具有視頻監(jiān)控設備,考試過程全程實時監(jiān)控、錄像。各市州旅游局(委)于10月19日前將考場情況(附件5)書面報送我局。
3.試卷安全
各市州旅游局(委)按照《四川省旅游局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監(jiān)察廳關于進一步嚴肅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紀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旅發(fā)〔2010〕147號)文件要求,積極聯(lián)系當地公安、監(jiān)察等部門,嚴格試卷交接手續(xù),保證試卷安全。
4.考場巡視
省旅游局將在考試期間向各考區(qū)派出巡視組,督查各考區(qū)考務組織實施工作。
五、組織考前培訓
我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堅持“培訓自愿、考培分開”的原則,由各市、州旅游局(委)和省旅游培訓中心負責組織。按照《關于嚴肅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紀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旅發(fā)〔2002〕46號)文件精神,考生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培訓。
六、公布成績和頒證
(一)成績公布
省旅游局分別于筆試和口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公布合格分數線和考試成績,屆時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查詢。
(二)成績復核
考生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填寫好的《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紙質、原件,不接受電子郵件或傳真申請,附件6)向各市州旅游局(委)提出復核申請,成都考區(qū)在四川省旅游培訓中心提出復核申請。各市州旅游局(委)在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核匯總表》(附件7)以傳真形式報送省旅游局,復核結果在5個工作日內于四川旅游政務網公示。
(三)頒證
全國導游員資格證書由省旅游局于收到國家旅游局核發(fā)證書15個工作日內頒發(fā),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崗前培訓
根據《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令第15號)第八條、第十條的規(guī)定,對考生經考試合格的,應予頒發(f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在其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后申請辦理導游證時,須參加頒發(fā)導游證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舉辦的崗前培訓考核。各市、州旅游局(委)屆時可根據工作需要舉辦崗前培訓,培訓費用收取應注意完善收費許可手續(xù)。
本次考試將嚴格按照時間進程安排,如有調整,我局將在四川旅游政務網予以公告。
特此通知。
四川省旅游局
2015年8月25日
附件1:四川省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件2:四川省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題型說明
附件3:《考務工作聯(lián)系人信息表》
附件4:《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節(jié)選)
附件5:《各市州考場情況統(tǒng)計表》
附件6:《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附件7:《四川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復核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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