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fā)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各中心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
根據《福建省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為推進農村學前教育的發(fā)展,現結合我縣農村學前教育發(fā)展現狀,就2015年農村學前教育支教試點工作和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步聚
1、確定支教試點(2015年6-7月)。根據我縣實際情況遴選巡回支教試點, 確定支教點及志愿者服務崗位,設立20個巡回支教試點。
2、招募支教志愿者(2015年7-8月)。根據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巡回支教志愿者20名,招募后簽訂協(xié)議。
3、建立工作機制(2015年8-9月)。協(xié)同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切實為巡回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條件,共同做好支教試點各項工作。
4、加強支教試點日常管理(2015年9月-2017年7月)。開展支教志愿者崗前培訓、跟蹤服務等各項工作,加強支教志愿者的跟蹤管理與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日??己撕湍杲K考核制度。
二、支教點管理
1、全縣20個巡回支教點設在人口居住相對分散、交通相對不便、難以獨立辦園條件的行政村,一村只設置一個支教點。
2、巡回支教點原則上設在農村小學閑置校舍,校舍堅固、安全、實用,布局合理,有必要的室內外活動場地。
3、省級以上財政對每個巡回支教點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用于統(tǒng)一購置支教點所需的教玩具和設施設備。
4、巡回支教點的衛(wèi)生、消防、安保等方面要符合相關規(guī)定,周邊無污染和高強度噪聲干擾,做到安全衛(wèi)生,清潔美化,滿足組織幼兒和家長開展保育教育活動需要。支教點應根據幼兒的數量和年齡特點,配備必要的桌椅、戶外游戲設施和玩教具。
5、每個巡回支教點志愿者數量與覆蓋地區(qū)適齡幼兒數量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0。適齡幼兒總人數在30人以下的混合編班,總人數在30人以上的分年齡編班。
6、巡回支教點的設置與管理。初教股統(tǒng)籌負責巡回支教點的設置與管理;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具體負責管理各支教點,指導巡回支教志愿者制定具體支教計劃和時間安排,因地制宜安排適宜的教育活動和內容,定期開展教研活動,及時總結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支教點所在地村委會負責維護支教點的治安和安全,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支教點組織的各種教育活動。
三、志愿者招募與管理
按照“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1、熱愛學前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使命感。
2、報名條件:(1)全國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專科畢業(yè)生;(2)全國中等專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或小學教育專業(yè)的應往屆中專畢業(yè)生;(3)全國持有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編幼兒園和小學教師;(4)我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我縣從事過兩年及以上公民辦幼兒教育教學工作,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編幼兒園教師。
(二)招募支教志愿者人數:20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事項
1、報名時間、地點:2015年8月5日至8月12日(雙休日除外),到浦城縣教育局初教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2、報名時上交材料:(1)本科、專科、中專學校畢業(yè)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有教師資格證的同時攜帶);(2)持有教師資格證的非在編教師: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我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在編教師: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中心小學出具的在幼兒園的任教證明。
3、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時需填寫《2015年浦城縣農村學前教育支教志愿者報名表》(附件2),在表中按順序填報3個支教點志愿名稱,并注明是否愿意調劑,以便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支教點;報名時還需攜帶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張,在背面寫上姓名。
4、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名單公示:名單于8月13日公布在浦城教育信息網公告欄。
(四)面試時間、地點及分值
1、面試時間、地點:符合報名條件的支教志愿者于8月19日上午7:00攜帶身份證到浦城縣教師進修學校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方式及分值:
(1)片段教學(時間8分鐘,分值60分)(“片段教學”出自福建省幼兒園大班教師教育用書—領域活動指南下冊,屆時由評委當場命題、當場抽簽,確定“片段教學”課題,志愿者根據確定的命題當場備課60分鐘,并隨即進行片段教學);
(2)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4分鐘,分值20分):①自備一首歌曲自彈自唱(分值10分,限鋼琴,時間控制在2分鐘之內);②自編一個舞蹈(分值10分,無伴奏,邊唱邊跳,時間控制在2分鐘之內)。
(五)錄用辦法及有關事宜
1、支教志愿者綜合成績計算辦法(100分):對應募支教志愿者從條件考核(20分)和面試成績(80分)兩方面綜合量化認定,按綜合成績(條件考核分+面試成績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招聘支教志愿者初步人選20人。原已在志愿者支教點任教并附合條件的非在編教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1)條件考核(20分,具備以下多項條件的按最高分值計算):①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生學前教育專業(yè)20分、師范專業(yè)19分、其他專業(yè)18分;②普通高校專科畢業(yè)生學前教育專業(yè)19分、師范專業(yè)18分、其他專業(yè)17分;③中等專業(yè)學校中專畢業(yè)生學前教育專業(yè)18分、小學教育專業(yè)17分;④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在編幼兒園教師17分、持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在編小學教師16分;⑤具有中專、高中學歷的非在編幼兒園教師14分、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非在編幼兒園教師13分。
(2)面試成績(80分):①片段教學(60分);②專業(yè)技能測試(20分,自彈自唱、自編舞蹈兩項各10分)。
2、綜合成績及支教志愿者初步人選名單公示:綜合成績及支教志愿者初步人選名單于8月21日公布在浦城教育信息網公告欄。
3、組織體檢:凡經確定為支教志愿者初步人選的,均應于8月24日上午7:20攜帶身份證到縣醫(yī)院門口集中,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進行,體檢合格者,則確定為擬錄用支教志愿者人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由此出現的空缺人選由綜合成績后一名增補。
4、錄用支教志愿者支教點工作安排:結合支教志愿者報名的支教點及綜合成績等因素,統(tǒng)籌安排志愿者到各支教點支教,不服從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的空缺人選由綜合成績后一名增補。
5、錄用公示:擬錄用支教志愿者名單于8月27日公布在浦城教育信息網公告欄,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正式錄用人選。
6、集中培訓:教育局于8月27-28日統(tǒng)一組織擬錄用支教志愿者在浦城縣教師進修學校集中進行崗前培訓。
7、簽訂協(xié)議:8月底,教育局與支教志愿者簽訂《志愿者服務協(xié)議書》,實行協(xié)議化管理,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和志愿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支教志愿者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間不轉戶口和檔案關系,省級以上財政對巡回支教試點的支教志愿者給予工作生活補貼每人每年2萬元,醫(yī)療保險和社會養(yǎng)老保險由個人自行承擔。期滿后自動解除協(xié)議,兩年后省上如有繼續(xù)開展農村支教點支教工作,支教志愿者符合報名條件的,可繼續(xù)參加下一輪的招募。在新一輪招募中,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募。
8、上崗支教:2015年9月1日-2017年7月1日,支教志愿者按協(xié)議到支教點支教。
9、如發(fā)現報名條件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支教志愿者招募資格。
(六)志愿者管理
1、志愿者的權利與義務
志愿者到崗前需和教育局簽訂服務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此次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屬于公益崗位招募和定期自愿服務關系,志愿者有權獲得勞動補償,必須完成農村幼兒科學保教任務;教育局按協(xié)議進行考核,按確定的補助標準和考核結果付酬,為志愿者提供培訓提高機會。志愿者生活補助為崗位補助,在崗一月補助一月,離崗不予補助。
2、志愿者的組織管理
(1)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志愿者支教點工作,并與志愿者簽訂志愿支教服務合同,支教志愿者服務期限為2年,實行協(xié)議化管理,服務期間不轉戶口和檔案關系,對未到服務期而無故退出的志愿者,按解除協(xié)議處理。
(2)志愿者每年巡回支教工作時間及工作量由各中心小學參照當地幼兒園教師工作時間及工作量確定。
3、志愿者的培訓管理
(1)教育局成立由學前教育教研人員、園長和優(yōu)秀骨干教師組成的試點工作專家指導組,指導各試點開展工作。根據《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組織志愿者進行崗前集中培訓,并定期組織巡回支教志愿者開展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巡回支教志愿者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素養(yǎng)和科學保教能力。
(2)各中心小學要結合當地實際,協(xié)同教育局初教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工作管理制度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與試點工作指導組,定期組織巡回支教志愿者開展以學前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專業(yè)知識等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巡回支教志愿者的專業(yè)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4、志愿者的考核管理
(1)建立巡回支教志愿者信息庫,利用“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報支教點和在崗志愿者信息。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制度,加強支教志愿者的考核工作,對成績突出、表現優(yōu)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協(xié)議要求履行義務的,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經考核認定不適合繼續(xù)支教的,予以解除協(xié)議。
(2)各中心小學要依據教師管理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訓、考核、管理的使用辦法,志愿者必須服從當地中心小學的統(tǒng)一管理。
(3)志愿者巡回支教要以符合幼兒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為原則,科學設計和組織支教點的保育教育活動。保育教育活動應按照《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防止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要注重利用家庭資源,面向家長開展科學育兒指導,普及幼教知識,提高家長的科學育兒能力。
(4)因政治思想、師德師風方面問題,不宜繼續(xù)支教的志愿者,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在原崗位繼續(xù)支教的志愿者,由教育局解除協(xié)議,取消其志愿者資格。
5、志愿者的政策待遇
(1)省級以上財政對巡回支教試點志愿者給予工作生活補貼,每人每年2萬元。
(2)各支教試點要為巡回支教志愿者提供相應的住房和其他必要的生活條件。
6、其他事宜
本通知未盡事項由浦城縣教育局初教股負責解釋。
浦城縣教育局
2015年8月3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附件》來源于浦城縣教育信息網,最近更新2015年8月4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