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財政局關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財政局,州級各單位:
根據《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財會考〔2015〕9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進行公布,并結合我州實際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合格標準:
《財經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合格標準每科均為55分。
二、合格成績有效時間:
自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公布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內有效,過期成績作廢。
三、辦證地點:
州級考生請到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州財政局C09號窗口(太陽歷大道81、83號)辦理,縣市級考生請到各縣市財政局會計股(科)辦理。
四、考生需提供的辦證資料: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最高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證件照2張,數碼電子照片1張(規(guī)格:寬114像素,長156像素,類型:jpg,照片背景:白、藍、紅,文件大小20KB以內)。
楚雄州財政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