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匝道:
上下公路連接的部分,與變速車道相接,出現(xiàn)在互通式立體交出。
2、行車道:
公路上供各種車輛行駛部分的總稱,包括快車行車道和慢車行車道。
3、變速車道:
高等級公路上的加速車道和減速車道的總稱。
4、加速車道:
供車輛駛入高速車流之前加速專用的車道。
5、減速車道:
供車輛駛離高速車流之后減速專用的車道。(公路1━匝道━加速車道━公路2━減速車道━匝道━公路3)
6、(路側)人行道:
用路緣石或護欄及其它類似設施加以分隔的專門供人行走的部分。
7、分隔帶:
沿公路縱向設置的分隔行車道用的帶狀設施。
8、中央分隔帶:
沿路中線設置的分隔帶。
9、路肩:
位于行車道外緣至路基邊緣,具有一定寬度的帶狀結構部分(包括硬路肩與土路肩)。為保持行車道的功能和臨時停車使用,并作為路面的橫向支承。高速公路臨時停車后,在路肩或停車帶加速。
10、路緣帶:
路肩或中間帶的組成部分,與行車道相連接,用行車道的外側標線或不同的路面顏色來表示。其作用主要是誘導駕駛員視線和分擔側向余寬功能,以利于行車安全。
11、路緣石:
路面邊緣與其它構造物分界處的標石。一般用石塊或混凝土塊徹筑。側向余寬:從行車道邊緣至路旁障礙物所應保持的一定的橫向距離。
12、路拱:
路面的橫向斷面做成中央高于兩側,具有一定坡度的拱起形狀。其作用是利于路面橫向排水。
13、鐵路道口:
鐵路與公路平面交叉的地方。
14、人工直接供油:
是指將燃油箱或者自制油箱放高,使之高于化油器而形成自動向化油器喉管注入燃油,這種作做法極易使燃油外濺及化油器回火而造成火災事故。
15、實習駕駛員:
領取駕駛證不滿12個月的駕駛員。【分頁】
16、交通標志
警告標志:
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禁令標志:
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指示標志:
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指路標志:
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旅游區(qū)標志:
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17、視野:
人在靜止狀態(tài)時,眼球向正前方凝視不動時所能見到的空間范圍。車速40km時,視野為90度到100度,車速為70km時,視野為65度左右,車速為100km時,視野為40度左右。
18、臨時停車:
是指車輛在非禁止停車的路段,駕駛員不離開車輛,岔道路右邊按順行方向作短暫停留。
19、路幅:
道路橫斷面的總寬度。
20、遠光燈:
夜間沒有路燈或路燈照明不良時,前方無來車或不尾隨其它車輛行駛時使用的前照燈。一般應能照清車前方約100m至150m遠的障礙物。
21、近光燈:
兩車相會時使用的近距離照明用前照燈;還用于夜間以下情況:
a.尾隨前車與前車相距30~50m時;
b.在有路燈照明的城市道路上行駛;
c.通過交通指揮崗位之前。
白天在有霧、降雪、暴雨或多塵區(qū)行駛視線不清時,可使用近光燈代替霧燈。
22、夜間:
是指在生理能見度的30米以內(nèi)能看清行人、車輛、靜態(tài)障礙物開始到完全看不清為,即為夜間。這也是路燈開啟的依據(jù)。
23、窄路、窄橋:
是指路面、橋面寬度在3.5米一下的路段。
24、干路:
是指路面較寬、流量較大、安全設施、服務設施完善、規(guī)定行車速度高的道路。
25、支路:
相對干路而言,路面較窄、流量較小、安全設施、服務設施不夠完善、規(guī)定行車速度較低的道路。
26、導向車道:
劃有導向箭頭的用于指引車輛行駛方向的車道。
27、導向箭頭:
劃在導向車道內(nèi)的箭頭。
28、中心圈:
平交路口內(nèi),用于區(qū)分車輛大小轉彎的標線。左轉彎導向線也有此功能。
29、車道中心線:
用于分割對向交通流的交通標線,分為中心雙實線、中心單實線、中心虛線、中心雙實線。
30、車道分界線:
分割同向交通流的交通標線。
31、車道邊緣線:
行車道的外邊線。
32、停車帶:
為使汽車停車而不妨礙交通安全,在高等級公路行車道的右側設置的供臨時停車用的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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